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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是城步县长安营镇长安营村五组村民,本组共有400亩山林,在1982年由当时的组长吴明高组织山林划分,约每户分10亩山林,另外约300亩为五组的集体山林。 时至今日,本组两农户吴明雄和吴成胜更改当时的山林承包合同书上的界限,欲将约300亩集体山林据为他们两户所有,导致本组其它农户与他们两户产生山林权属纠纷,当年所填写的山林承包协议由时任组长吴明高(吴明雄兄长、吴成胜伯父)保存,至今拒绝公示。当年参与山林划分的本组村民:刘宗元、刘宗贞、刘宗迪、刘春初、游刚生等人明确记得分给吴明雄和吴成胜的山林为10亩。 对于这起山林纠纷,长安营村委会,镇政府2017年进行了调解,但一直未调解成功,没有给出明确的决断,不断拖延,导致双方矛盾不断激化。 为此,我们呼吁上级有关领导责成有关方面为民做主,以解民怨,尽快的、公正客观的对纠纷做出裁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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